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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货物报关:货运舱单基本术语介绍
 

广州货物报关:货运舱单基本术语介绍

发布时间:2021-07-26 15:24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华平货代 点击:

    我们在货物日常报关的时候,总会接触到一个货运术语---舱单。舱单基本是通过水运运输必备的报关材料,那么今天华平货代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货运舱单的基本术语。
 
舱单
 
1、舱单
 
    舱单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原始舱单
    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
 
预配舱单
    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包括总提运单及其项下的分提(运)单。
 
装载提单
    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实际配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运输工具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30分钟以前向海关传输装载舱单电子数据。装载舱单中所列货物、物品应当已经海关放行。
 
2、提(运)单
 
    提(运)单是指以证明货物、物品运输合同和货物、物品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载,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物品的单证。
 
总提(运)单
    指由运输工具负责人、船舶代理企业所签发的提运单。
 
分提(运)单
    是指在总提(运)单项下,由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人或者快件经营人等企业所签发的提(运)单。
 
3、舱单传输人
 
    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
 
4、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人
 
    是指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等向海关传输运抵、理货、分流等相关电子数据义务人。
 
5、舱单及相关数据传输人备案
 
    是指舱单传输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备案。备案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发起对应的备案申请,海关可通过舱单管理水空子系统进行确认、反馈。
 
6、出口直接改配货物
 
    是指已经海关放行、因故未能由原运输工具装载出运,需改配至其他船舶出运的货物。是完成直接改配,并且按规定传输转载舱单出境的货物,可装运出境船舶离境。
 
 
7、出口落装货物
 
    也叫出口落货,是指已向海关申报且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因故未能由原运输工具装载出运的海运出口拼箱货物。
 
8、出口落装改配
 
    是指出口落装货物在海关放行后改配至其他船舶出运的货物。
 
9、运抵报告
 
    是指进出境货物运抵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时,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向海关提交的反映货物实际到货情况的记录,以及进出境物品运抵旅客通关类、邮件类场所时,相关场所经营人向海关提交的反映物品实际到货情况的记录。
 
10、理货报告
 
    是指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旅客通关类、邮件类场所经营人或者理货部门对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的实际装卸情况予以核对、确认的记录。
 
    以上就是货运舱单基本术语介绍的全部内容,广州华平货代,能提供专业广州进出口报关代理服务,知名广州货运代理公司,欢迎来电咨询,黎先生:1376085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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