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平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专业为您提供广州报关代理、进出口报关、代办证书、拖车运输等服务,欢迎来电详询!
News
资讯动态
联系我们
销售热线:
Contact Hotline
400-685-7685 13825155525
传真:400-685-7685

E-mail:hp@gzhpgroup.com

公司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明珠路1号7楼
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动态 > 进出口小百科 >
饮料和冷冻饮品出口通关要点
 

饮料和冷冻饮品出口通关要点

发布时间:2026-07-01 14:08 文章来源:《中国海关》杂志(2026年 作者:admin 点击:

饮料饮品出口清关

饮料和冷冻饮品的定义和质量要求

根据《饮料通则》(GB/T 10789—2015)规定,饮料也称饮品,是指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按一定比例用水冲调或冲泡饮用的,乙醇含量(质量分数)不超过0.5%的制品,也可为饮料浓浆或固体形态。饮料在我国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2022)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规定,冷冻饮品是以饮用水、食糖、乳、乳制品、果蔬制品、豆类、食用油脂等其中的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经配料、巴氏杀菌或灭菌、凝冻或冷冻等工艺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食品。根据《冷冻饮品分类》(GB/T 30590—2014)规定,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甜味冰、食用冰等。
 

通关主要流程和要求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由实际出口企业向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材料。申请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操作:一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企业资质”子系统向海关提交相关信息;二是登录“海关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管理”子系统向海关提交相关信息;三是如果是首次办理工商注册的企业,可以通过“多证合一”方式同时提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申请。所在地海关对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

出口饮料和冷冻饮品的生产企业须获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并注意备案产品与出口产品的对应关系,如出口饮料至少应获得第11项“饮料类”的产品备案,出口含乳冰淇淋至少应获得第10项“乳及乳制品类”的产品备案等。相关备案条件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2)建立并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该体系应包括食品防护计划等。此外,饮料生产企业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2695—2016);冷冻饮品生产企业应符合《冷冻饮品生产管理要求》(GB/T 30800—2014)等标准规定。

 

生产企业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过“全部应用—口岸执法申报—企业管理—企业资质”;或者登录“海关政务服务平台”,在“我要办”项下选择“企业管理和稽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并签字盖章后,将其作为附件上传。住所地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

 

申请电子底账和出证

由于饮料和冷冻饮品属于法定检验商品,报关出口前应获得对应的电子底账数据。生产企业在对产品自检合格后,可由出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按照《关于优化出口货物申报前检验检疫申请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38号)要求,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平台,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海关申请电子底账。

 

海关受理申请后,按照风险分析和系统布控要求,对出口产品开展现场查验或实验室送检,再结合生产企业及产品的自检情况、风险监测、日常监管、预警通报等进行综合评定。经评定合格的,海关发送电子底账,并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需要明确的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真实有效的质量报告(工厂自检或第三方的报告),是产品顺利出口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同时,产品的运输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运输包装上标注生产企业备案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
 

出口报关

企业获得电子底账数据后,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进行出口报关。货物装船前,海关可能对出口饮料和冷冻饮品在口岸实施查验,重点核对货物信息、检验检疫有效期、知识产权等情况。经口岸海关查验发现出口产品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境外通报核查

出口饮料和冷冻饮品如因食品安全等问题被境外通报,海关将开展核查,核实境外通报信息真实性,并研判通报原因。确属生产企业问题的,海关将采取必要的后续风险监控措施。
 

海关提示

一是出口产品应当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进口国家(地区)无相关标准且合同未有要求的,应当保证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出口商应重点关注饮料和冷冻饮品近年被通报或重点检测的主要项目,具体包括:防腐剂、人工色素等;冰淇淋、雪糕类产品应关注进口国(地区)对乳制品的具体要求,包括含乳产品卫生证书的具体内容表述及格式要求。同时,在关注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出口商还应关注进口国(地区)对于预包装产品标签(过敏原声明方式和内容等)、营养成分标识(能量标注方式等)、是否有强制产品认证(清真认证等)以及植物饮料中是否涉及准入等具体要求。此外,出口商在声明“无糖”“100%”“纯”“功能性”等具体描述时,应关注进口国(地区)的具体要求和判定标准。

 

二是饮料产品种类较多,具体包括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碳酸饮料(汽水)、特殊用途饮料、风味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固体饮料、其他类饮料等,故归类时应判断商品是否归入品目2201及2202项下,(冰淇淋建议归入品目2105项下),同时关注我国与进口国(地区)间是否适用优惠原产地政策。此外,企业还应关注饮料、冷冻饮品的集装箱洁净度及其适载性能,并向冷链物流服务商索取《运输温度记录报告》等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三是针对不同出口市场优化产品生产方案,如东南亚市场偏爱榴莲、椰香、凤梨等含热带水果风味的产品;中东市场则是高乳高脂含量产品更受欢迎;欧美市场更加青睐低糖、植物基产品,过敏原标识须醒目;日韩市场喜爱茶饮、红豆、药食同源类的产品,对添加剂标准要求严格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请询主管海关。

×
客服头像
立即咨询在线人工客服
  •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 手机号 13802957637
  • 微信二维码 客服微信
  •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