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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进口报关代理:解析粮食进境的相关要求
 

广州进口报关代理:解析粮食进境的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21-07-27 11:36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近期由于疫情影响,全球刮起“粮食荒” 我国也加强了粮食进口储备,但是粮食作为民生最大需求,对于进口粮食的把关力度也会越发严格,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粮食进口的一些相关要求:

  进境粮食,是指用于加工、非繁殖用途的禾谷类、豆类、油料类等作物的籽实以及薯类的块根或者块茎等。

  1、准入制度

  海关总署对进境粮食实施检疫准入制度。首次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进口某种粮食,应当由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机构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该种粮食种植及储运过程中发生有害生物的种类、为害程度及防控情况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等技术资料。特殊情况下,可以由进口企业申请并提供技术资料。

  准入名单见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网站:

  http://dzs.customs.gov.cn/dzs/2595646/index.html

  2、指定监管场地

  进境粮食应当从海关总署指定监管场地入境。指定监管场地条件及管理规范由海关总署制定。指定监管场地名单见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3、受理申报

  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按要求向海关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2)《检疫许可证》(或报检预核销单);

  3)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4)原产地证(由进境粮食原产国出具);

  5)品质证书(仅限于大麦、小麦和大豆等列入《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且有进境品质检验要求的产品);

  6)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仅限于申报为转基因产品的);

  7)熏蒸证书(仅限于经熏蒸处理的);

  8)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发票、提单;

  9)其他规定的单证,如美国小麦的TCK检验证书,加拿大油菜籽的检验证书和/或质量分析证书等。

  4、进境粮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海关监督下,在口岸锚地、港口或者指定的检疫监管场所实施熏蒸、消毒或者其他除害处理:

  (一)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者其他具有检疫风险的活体有害昆虫,且可能造成扩散的;

  (二)发现种衣剂、熏蒸剂污染、有毒杂草籽超标等安全卫生问题,且有有效技术处理措施的;

  (三)其他原因造成粮食质量安全受到危害的。

  5、申报流程

  货物到港--系统申报资料提交--出单缴税--查验放行--出CIQ--销售使用

  以上即为进境粮食所需要注意的一些进口要求,我司从事广州进口报关代理已有5、6年,如大米、糯米粉、大豆等粮食产品都有着专业的实操经验,若有任何疑惑,可以随时致电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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